学生资料

学管资料
  • 发布人:建工系
  • 时间:2022-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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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料

一、学籍档案

1.转专业与转学

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

专业分流:

(一)建筑工程系通过专业介绍及观摩学习等多种形式对专业分流工作进行宣传、引导,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专业计划数、分流条件及分流细则,并报学校审批。

(二)由学生自主考虑,根据自身的兴趣、爱好和发展填报专业。

(三)当报名学生数多于专业接收计划数时,按学生的综合素质录取,没有选上的学生根据系公布的各专业剩余计划数再次填报专业志愿。

分流对象

分流专业

建设工程管理类学生

工程造价专业

建设工程管理专业

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专业



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或者不适应本校学 习要求的,可以申请转学。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

(二)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

录取成绩的;

(三)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四)以定向就业招生录取的;

(五)研究生拟转入学校、专业的录取控制标准高于其所在学

校、专业的;

(六)无正当转学理由的。

学生因学校培养条件改变等非本人原因需要转学的,学校出具证明,由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转学到同层次学校。

2.休学与复学及退学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休学:

(一)因病经学院指定医院诊断须停课治疗,休养时间占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的;

(二)根据考勤,一学期请假(包括事、病假)累计超过该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的;

(三)创业学生或因某种特殊原因,可由本人申请,家长签字同意,所在系审核,学院批准,可休学。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退学

(一) 两年制第二次达到留级条件的或三年制第三次达到留级条件的;

(二) 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院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

(三) 经学院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

(四) 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育教学活动的;

(五)超过学院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

(六) 学校规定的不能完成学业、应予退学的其他情形。按以上规定做退学处理不是纪律处分。

学生复学条件

(一) 学生休学期满或参军退役后申请复学的,应持有关证件到所在系申请复学,填写《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信息更改审批表 》,报学生处审核批准;

(二) 因伤、病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须持二级甲等医院及以上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到院医务室复查,由医务室出具 “确 已恢复健康,具备复学条件”的证明,报学生处批准,方可复学,必要时由学院指定医院诊断;

(三) 学生复学后,一般应编入原专业下一年级,参军退役后申请复学的,应编入原专业相应年级。如相应年级该专业无后续班时,可调整到相近专业或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处理;

3. 毕业与结业

学生在学院规定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未达到毕业要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结业,获得结业证书:

(一) 经补考仍有不合格课程的;

(二) 毕业设计未通过的;

(三) 纪律处分未解除的。

结业后一年内经补考或重修符合毕业条件的,经学生本人申请、由所在系和教务处认定,由学生处重新核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一年内重修不合格、过期不重修的,

学院不再予以核发毕业证。

4.档案管理

新生入学时携带本人档案,在迎新当天收取学生档案,迎新结束后按照班级核对学生档案,统一换档案袋,并填写档案记录表,整理好后存放在学生处统一管理。

学生毕业前对各项奖惩进行存档、填写档案转递单、封档,在毕业生返校时由本人领走档案,并且在档案转递单以及毕业资料领取记录表上签字,结业的学生不封档,发放完毕业证及毕业学生档案后统一存到学生处统一管理。

5.相关流程

学籍保留、休学办理流程图

填写《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信息更改审批表》附证明材料、家长或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家长意见及联系方式。因病休学需要经过校医务室或指定医院签署意见

打印《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复学告知书》并让学生签字摁手印。

凭《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信息更改审批表》到医务室和学生处签字盖章。

填写学籍异动一览表系内留存。

学生复学办理流程图

学生休学期满或参军退役后申请复学的,应持有关证件到所在系申请复学,并填写《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信息更改审批表》。因伤病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须持有二级甲等医院伊桑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到院医务室复查,由院义务时出具确已恢复健康,具备复学条件的证明,报学生处批准,方可复学。并填写《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信息更改审批表》。

填写学籍异动一览表系内留存。

学生退学办理流程图

学生本人申请退学的

1、填写《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信息更改审批表》经辅导员、系党总支书记签字,学生处审核,报主管领导批准。

2、填写学生退学离校手续表

3、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写明何原因退学,学生签字),家长或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写明已知晓xxx退学 家长签字)。

学生结业换发毕业证办理流程图

因为成绩找教务处盖章、因为欠费找财务处盖章、因为处分找系书记签字盖章,盖章后将原结业证、小2寸照片(与结业证相同)、填写《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换发申请表》一起交学生处。每月15号前交证,20号以后领取新证书。

学生毕业证明书办理流程图

毕业证丢失须到省级及以上日报报纸登报挂失,携带报纸原件、两张小2寸照片、填写《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明书办理申请表》一起交到学生处。

二、奖助学贷

1.建档立卡及资助政策

河北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是指河北省按照国务院扶贫办发布的《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相关规定,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登记并持有扶贫手册的在校学生。学生就读期间享受“三免一助”政策,即“免学费、免住宿费、免书费、享二等及以上国家助学金”。外省籍的学生不享受河北省建档立卡资助政策可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参评助学金。

2.贫困生库认定

贫困生库是对学生资助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有助于辅导员了解和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状况,合理分配资助资源,为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其它相关资助的评定,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等提供依据。

贫困生认定标准分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3档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要全部纳入资助范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指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能够查到本人信息者)、家庭户口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

3. 助学贷款

助学贷款模式分为生源地贷款和校园地贷款两种形式,其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程序简单,还款政策宽松,期限为毕业后10年,而且在校就读期间由财政全额免息,推荐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4.相关流程

与资助相关的材料的盖章

1、 资助政策相关表格,如建档立卡学生的雨露计划表,一式两份;

2、 学校在校生证明(附表格),盖好系章,一式两份;

3、 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以上材料均需留存资助中心一份,若学生需要多份,请自主准备。学生在校,由本人带材料到9116盖章,若学生不在校,由辅导员代办。

建档立卡确认工作流程

河北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每学年申请一次。年已经认定享受政策的仍需重新认定,否则不予享受政策。

辅导员通过多种方式(班会、讲座、学生本人确认、学生家长确认等)广泛宣传建档立卡资助政策,确保建档立卡学生无遗漏,并形成纸质版宣传材料,上交奖助负责人,装订成册;

学生提交材料辅导员申请材料具体包括:

1)《河北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无需盖章1份

2)扶贫部门颁发的扶贫手册原件(扶贫手册中必须有该学生名字,辅导员核对后当场返还学生)和扶贫手册复印件1份

3)扶贫手册户主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学生身份证复印件1份

辅导员上报材料辅导员将学生材料提交给系奖助负责人,由负责人统一上报学校,材料包括:

1纸质版1)(2)(3)(4)和汇总表

2电子版1)和汇总表。(具体提交材料以该学年通知为准)

学校审核:学校在扶贫系统中进行审核,并发放审核通过名单,认定成功的学生可享受相关资助政策。

5.贫困生库认定工作流程

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详细说明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该表无需任何公章。

班级组织民主评议,辅导员确定贫困生库名单,上报奖助负责人,系内认定小组进行审查无异议后建立本系贫困生信息库

负责人统一提交材料至学校,包括:纸质版材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电子版材料《xxxx-xxxx学年度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贫困生库》

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流程

国家奖学金

1、辅导员根据学生手册评选条件指导班级评议小组择优推荐;

2、系评审小组评议审定,公示无异议后由奖助负责人上报学校;

3、上报材料包括:a、本系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的报告(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b、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c、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d、学生成绩单(以教务管理系统打印的成绩为准,系党总支部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在校期间获得的所有荣誉证书原件或相应的证明材料。

国家励志奖学金

1、奖助负责人根据辅导员带班情况进行名额分配;

2、辅导员根据学生手册评选条件在全班范围内进行民主评议,确定人选

3、系评审小组评议审定,公示无异议后由奖助负责人上报学校;

4、上报材料包括:a、本系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情况的报告(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b、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c、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国家助学金

1、奖助负责人根据辅导员带班情况进行名额分配;

2、辅导员召开班会进行广泛宣传;

3、学生提交助学金申请书(必需,A4纸手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必需)及相关证明材料(非必需,例如盖章的贫困证明、残疾证、低保证、孤儿证等);

4、辅导员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及学生手册评选程序在全班范围内进行民主评议此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情况下,注意保护学生个人及家庭情况等隐私,确定人选并划分等次,辅导员留存评选具体过程,形成纸质材料并上交奖助负责人;

5、系评审小组评议审定,公示无异议后由奖助负责人上报学校;

6、上报材料包括:a、本系国家助学金评审情况的报告(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主要内容包括:档次划分、资助标准、受助学生人数;b、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c、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校级奖学金评定流程

1、奖助负责人根据辅导员带班情况进行名额分配;

2、辅导员根据学生手册评选条件确定初审名单;

3、系评审小组对初评名单进行审查,公示无异议后由奖助负责人上报学校;

4、上报材料包括:a、奖学金审批表;b、奖学金汇总表。

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先进班集体评选流程

1、奖助负责人根据辅导员带班情况对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进行名额分配;

2、辅导员与班委会根据学生手册评选标准提出初步意见,经全班评议通过后上报系;

3、系评审小组评议审定,公示无异议后由奖助负责人上报学校;

4、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先进班集体由各系会同团委推荐,拟定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5、上报材料包括:a、各类评优审批表;b、各类评优汇总表。

优秀毕业生评选流程

1、奖助负责人根据辅导员带班情况进行名额分配;

2、辅导员与班委会根据学生手册评选标准提出候选人名单,经全班评议通过后上报系;

3、系评审小组评议审定,公示无异议后由奖助负责人上报学校;

4、上报材料包括:a、优秀毕业生审批表;b、优秀毕业生汇总表。

助学贷款业务流程

现以国家开发银行首次贷款为例介绍贷款流程,其它银行请自行咨询相关流程。

1、登录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系统提示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

3、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可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4、请您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手续。

a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

b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c《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还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

5、温馨提示: 部分地区可能会要求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请提前向县级资助中心咨询,县级资助中心也提供申贷材料扫描上传服务;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6、持县级资助中心《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资助中心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三、征兵管理

1.入伍宣传

一年两次征兵,分别是3月和9月。以下以3月走兵为例:

1)从学校走兵进度安排

1月1日--2月10日 应征报名

2月10日--2月12日 体检

2月13日--2月20日 政审

2月22日--2月28日 役前集训

3月1日 定兵

3月10日左右 送兵

2)从生源地走兵进度安排

按照应征地武装部通知要求进行

1.1.2在征兵报名开始之前,学校和系部会开展征兵宣讲动员会,从征兵的整体背景、应征报名指南、经济待遇及发展前途、学籍办理、兵役资助及其他注意事项等七个方面,详细的给大家普及征兵知识,为想要进入军营的学生排忧解难。

2.征兵报名指导

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是国防部征兵办公室指定的唯一官方网上应征平台,具有办理兵役登记、接受应征报名、开展政策咨询、查询个人信息、受理监督举报等功能。有应征意向的男性大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材料齐全后分别交所在高校征兵和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3.初审初检

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学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组织的初审初检,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领取兵役机关和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后的《申请表》。

4.复检政审

大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或者入学前户籍所在地选择一个作为自己参军入伍的应征地。征兵开始后,应征地兵役机关会将具体上站体检时间、地点通知大学生本人,大学生根据通知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以及审核盖章后的《申请表》直接参加应征地县级征兵办公室组织的体格检查,由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同步展开政治联审工作。

5.入伍学生更改学籍信息

入伍时间为每年9月。以三年制学生为例:

A:新生,大一新生开学即入伍,带《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到学生处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退伍后2年内复学,学习三年。

B:大二学生,大一下学期6月报名,大二9月入伍,必须办理保留学籍,退役后2年内办理复学手续,须再读2年完成教学计划方可毕业。

C:大三学生(毕业班),即为大二下学期6月报名,大三9月入伍:

1、学生学分已经修够,且不存在补考未过、违纪未消除的情况,可以办理入伍实习顶岗手续,经学校认定入伍经历作为顶岗实习经历,可以正常毕业。

2、存在因补考未过,学分不足而无法毕业的学生,还有大三参加专接本学生,必须办理保留学籍手续,退役后2年内办理复学手续,再上大三一年。

入伍时间为每年1月。以三年制学生为例:

A:大一学生,大一下学期1月报名,3月入伍,必须办理保留学籍 。退伍后2年内办理复学手续。(复学政策待上级明确)

B:大二学生,大二下学期1月报名,3月入伍,必须办理保留学籍 。退伍后2年内办理复学手续。(复学政策待上级明确)

C:大三学生(毕业班),即为大三下学期1月报名,3月入伍:

1、学生学分已经修够,且不存在补考未过的情况,可以办理入伍实习顶岗手续,经学校认定入伍经历作为顶岗实习经历,可以正常毕业。

2、存在因补考未过,学分不足等无法毕业的学生,必须办理保留学籍。退伍后2年内办理复学手续,所有课程及其他条件满足毕业标准方可毕业。(复学政策待上级明确)

6.学费补偿

征兵入伍及退役学费补偿须知:

征兵入伍学生学费补偿需要准备的材料:

1.《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正反面)

填写要求:

1应缴学费总金额:大学期间应该交学费总额(三年制15000,两年制10000);

2实缴学费总金额:已经缴纳的学费金额;

3学费减免金额:已读学年*每年学费(学费5000,不包括订单费用),多交的学费由学院统一进行退费,请各位老师注意审查表格有无错误;

(注意:申请减免学费 的银行卡必须是本人的建设银行卡一类卡)

大三学生入伍要办理顶岗实习的,请老师们务必确认好该生的所有学分(必修课、选修课)都已修满,没有挂科,计算机一级已经通过,第二课堂成绩100+,满足基本毕业条件。如不满足的办理保留学籍手续。

有建档立卡生,按他实际缴纳学费数额填写,否则填错后还得重新填写盖章。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1份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写上家长的联系方式(可备注水印只用于征兵入伍)

4.学费补偿代偿表中学生本人签字由父母代签的,需提交父母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

5.办理顶岗实习的同学提交填写完整的《毕业班参军入伍学生课程安排审批表》(一式4份)。

6.首先表格填对后,学生自己去武装部要盖章,然后学校财务处核实学费盖章,最后交给学生处彭涛盖章,最后交到各系负责人处。

7.建议老师和家长留存学生征兵网账号,方便后续事项办理!

退役复学的学生,学费减免需要准备的材料:

1.《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一式两份)注意是退伍复学还是退伍入学(盖四个章)

2.退出现役证 复印件

3.关于退役入学学生学费减免,去年退役回来的务必在今年进行补报,否则会少一年的学费补偿款。

入伍学生学籍办理(毕业生不需要办理)

【保留学籍材料】大一大二以及未达成毕业要求大三学生:

1. 学籍异动审批表一式4份、休学申请书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1份

3.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写上家长XX同意学生XX入伍并保留学籍。 家长签字写时间留联系方式)

4.家长户口页(与身份证复印件为同一人)

【顶岗实习材料】已达成毕业要求(课程无挂科、选修课修满5分、计算机一级通过、第二课堂成绩100+)的大三学生:

1.参军入伍课程安排审批表一式4份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3.成绩单

7.相关表格

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

学校走兵和生源地走兵学生均需在征兵网填写好个人信息后自行下载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PDF插入填写主要经历后交给辅导员审核并手写在校期间表现及文化程度鉴定意见,辅导员收齐后交给系征兵老师统一盖院章。

1、曾用名:以户口本为准。曾用名不要与本人姓名重复。

2、政治面貌:填写共青团员的必须有入团志愿书,没有志愿书的一律填写群众。

3、宗教信仰:实事求是填写,没有则填写无。

4、婚姻状况:未婚。

5、从业类别:学生。

6、应征地:选择就读学校,不许填写学校所在的办事处。

7、本人手机号:填写两个,保持电话通畅。

8、职业资格证书处不许手写。

9、表头部分为自动生成,不许手写。

10、主要经历:

xxxx年x月——xxxx年x月 xxx小学 学生 班主任姓名

xxxx年x月——xxxx年x月 xxx学校 学生 班主任姓名

xxxx年x月——xxxx年x月 xxx学校 学生 班主任姓名

时间不许简写,按小学、初中、高中、大学顺序填写,不许漏项,不允许跳级,确实有过一年待业的,写明“待业时间段”

11、在校期间表现及文化程度鉴定

格式:XXX同学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主要经历和文化程度属实,符合服役条件。签名人员为学生辅导员和系征兵老师,时间不填。盖章部分均需院章。

12、照片为白底或蓝底一寸免冠近照。具体要求根据当年通知。

大学生入伍盖院章证明

《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盖院章,学生自行打印、填写《入伍盖院章证明》后交给辅导员,辅导员收齐后交给系征兵老师,统一签字、盖系章、学生处章。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学号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该生入学时间为__________年_____月,系我校__________________系(院)___________________专业在校(毕业)生,学制______年。

特此证明。

备注:此证明用于学生服兵役工作。

系负责人: 学生处负责人:

系(签章) 学生处(盖章)

政审函调盖章证明

进入政审的学生需要政审函调盖章证明,认定学生在校表现情况。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学号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该生入学时间为__________年_____月,系我校__________________系(院)___________________专业在校(毕业)生,学制______年。

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主要经历和文化程度属实。

特此证明。

备注:此证明用于学生服兵役工作。

系负责人: 学生处负责人:

系(签章) 学生处(盖章)

无违法违纪证明

生源地走兵学生政审时需要填写《无违法违纪证明》,一式两份。一份交给校安全处,一份由征兵值班老师带到育文派出所盖章。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学号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该生为我校____________系___________________专业专科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生,学制_______年,入学时间为_______年______月, 该同学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

特此证明。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XXXXXXXXXXXXX系 安全工作处

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

参加政审的学生打印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并填写基本信息。

1、表头部分自动生成,不许手写,宗教信仰如实填写。

2、主要经历和预征对象登记表填写一致。

3、家庭成员情况:填写父亲、母亲、未婚的兄弟姐妹。

4、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情况:填写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已婚的兄弟姐妹。

5、填写字体和数字要规范,不得涂改。日期不填写。

6、走访调查意见:

经走访,xxx同学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主要经历和文化程度属实,符合服役条件。签名人员为学生辅导员和系征兵老师,时间不填。

7、80克A4纸正反打印。

毕业班参加入伍学生课程安排审批表

大三3月份走兵的同学,如只剩顶岗实习课程未完结,可打印并填写表格申请入伍即顶岗实习。签字盖章一式四份。入伍即顶岗实习可与同届毕业生一起取得毕业证书。

兵役资助

兵役资助 = 学生学制内学费 = 资助申请表Ⅰ + 资助申请表Ⅱ

1.资助申请表Ⅰ为入伍后提交,此金额批复后直接打给学生个人账户,用于补偿学生上学期间已缴纳学费,需入伍通知书复印件,所有资料一式两份;

2.资助申请表Ⅱ为退伍后提交,此金额申请下来后直接打给学校账户,用于减免冲抵学生复学后产生的学费需退伍证复印件,所有资料一式两份。

3.资助额度:最高8000元/年

资助申请表

资助申请表

四、纪律处分

对有违反法律法规、本规定以及学校纪律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如下纪律处分: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记过;

(四)留校察看;

(五)开除学籍。

处分期限和解除的有关处理规定:

(一) 警告处分以 6 个月为期,严重警告处分以 8 个月为期,记过处分以 10 个月为期,留校察看处分以 12 个月为期。

(二)处分期限内无违纪行为的,在处分期限结束后,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处分解除申请表》,由学生所在系签署鉴定意见,学生处审核,予以解除。受处分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或其他情形的,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处分提前解除申请表》,学生所在系签署意见、学生处审核、报主管院领导批准,可提前解除;

(三)在留校察看期间,再次发生违纪行为,按情节应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类处分者,可以给予延长留校察看一

年处分;若其现有学制达到学校规定的最长学制,则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四)在留校察看期间再次发生违纪行为,按情节达到记过或记过以上处分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具体处分规定可参照《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学生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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